【课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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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学校
大连红叶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关于开展2014年“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大连红叶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将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的学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
历年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工资从2009年的50元,2010年150元,2011年170元,2012年230元,每年累积增加,仅仅四年时间就相较无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人员工资相差600元/月。”其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即属于高级技师,按照通知规定,退休后则可累积增发退休金,同属2008年退休人员,工龄和交费比例相同情况之下,至2012年将相差600元/月的工资,2013年之后相差必将更大。
为做好考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4、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及以上。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略)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略)
二、发证部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全国通用)
三、上课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福佳新天地D座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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