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号文件精神,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将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为解决物业经理持证上岗问题,国家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近日在长春市举办物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招生简章如下:
1、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物业从业人员。
2、培训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
3、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开始(根据招生情况确定)。
4、培训费用
培训费:1550元/人,教材费200元。
5、证书资格
由建设部和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联合颁证,权威认证、全国通用。
6、报名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831号
物业只管“门外”事管理人员必须凭证上岗
goufang./gtv/2017
长春市衡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指定培训代理单位)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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