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全国物流师通知
〔2014〕1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铁路高速发展和实施铁路多元化经营战略对物流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升铁路物流人员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物流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市场销售与推广营销经理,从事物资管理、运输、仓储、配送、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信息服务、报关、货代、单证等物流活动的规划、设计、管理和操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现代物流概论(物流基础知识,物流系统及其构成、物流服务与物流质量管理、物流成本管理、物流技术及其装备、第三方物流、物流标准化、供应链管理)
物流管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国际货运管理、物流信息系统建设)
三、报名条件
高级物流师
1、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八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中级物流师: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专以上学历。
注:相关专业(职业)是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方式: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教材。
采取理论与操作技能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结合职业特点,注重物流师理论知识与动手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具体分析和个性化指导,提升本职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操作水平,达到培训目标,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2.培训时间:2014北京市报到(具体地点请参考报道通知)
四、报考费用
一级:7800元二级:6800元
(以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鉴定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三级)以下等级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双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通过论文答辩及综合评审。
六、核发证书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报名资料
报名及方式:
1、报名材料:《鉴定审批表》2份、身份证复印件2张、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
小2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同版电子照片1张。以上复印材料及《鉴定审批表》请采用A4纸打樱
方式:
人:张老师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