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强调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定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员资格证,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国家劳动法规定了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特举办“厦门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鉴定内容: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
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4.食品检验概述;
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
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鉴定方式: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本次鉴定为中级、高级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中级资格185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技师4300元/人;高级技师63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和证书等费用),住宿如需预订可以统一安排酒店,费用自理,也可自行预订。另本中心还定期开设食品检验技术培训班,按生产单元收取费用,详情来电咨询。本中心郑重承诺:如一次未考过者重新考试不再另行收费,直至通过为止!
五、培训地点:厦门市区,各地上课地址开班前一周通知,另企业人数较多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课程组织内训课程送教上门。学生团体报考人员20人以上
可以组织学校举办。
六、培训时间:每月循环开班,考试时间培训班最后一天下午。具体开班时间由本校统一安排。
5月:厦门:12-14日;上海:15-17日;广州:18-20日;深圳:25-27日。
七、联系方式:400-600-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