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关于本市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2016]200号)及《关于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经费资助的管理办法》,现将组织开展本市2016年、2017年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及专业科目开发项目的征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行业发展情况组织推荐申报,遴选具有专业培训特长及办学条件的机构为实施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范围
主要围绕国家和本市重点领域(见附件1),其中,培训专业进一步向科技创聚焦,培训人员进一步向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聚焦。
二、项目类别
(一)高级研修项目:研修对象主要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40人左右,研修时间为3-5天,主要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为本市经济社会某一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30-40人,培训时间为3-5天,由办班单位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三)培训项目开发和更新维护:主要是继续教育基地和培训机构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已有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进行更新提升,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大纲、教材、题库、教学方式更新等。并组织专业科目开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大纲开发、教材编写、题库开发等。
(四)培训教研活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业技术类培训教学方法研究和专业教研活动。
三、推荐申报要求
(一)请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领域和主要专业范围》(附件1),结合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好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等项目申报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有关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5),并于7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申报材料,送至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