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教育部要求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加强复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要求,加强巡视监督,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单位切实提高复试录取服务水平。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25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招生调剂单位要规范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备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330 
				
					45 
				
					68 
				
					320 
				
					42 
				
					63 
				
					*工程照顾专业: 
			
					冶金工程[085205]
					动力工程[085206]
					水利工程[085214]
					地质工程[085217]
					矿业工程[085218]
					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
					安全工程[085224]
					兵器工程[085225]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85226]
					农业工程[085227]
					林业工程[085228]
					航空工程[085232]
					航天工程[085233]
					
					*临床医学中医类照顾专业:
					中医内科学[105118]
					中医外科学[105119]
					中医骨伤科学[105120]
					中医妇科学[105121]
					中医儿科学[105122]
					中医五官科学[105123]
					针灸推拿学[105124]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105125]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126] 
				 
			
					审计 
				
					160 
				
					41 
				
					82 
				
					150 
				
					36 
				
					72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警务 
				
					315 
				
					44 
				
					66 
				
					305 
				
					41 
				
					62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 
				
					315 
				
					42 
				
					63 
				
					305 
				
					39 
				
					59 
			
				 
			
					应用心理 
				
					315 
				
					42 
				
					126 
				
					305 
				
					39 
				
					117 
			
				 
			
					体育 
				
					265 
				
					34 
				
					102 
				
					255 
				
					31 
				
					93 
			
				 
			
					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 
				
					350 
				
					55 
				
					83 
				
					340 
				
					52 
				
					78 
			
				 
			
					文物与博物馆 
				
					310 
				
					42 
				
					126 
				
					300 
				
					39 
				
					117 
			
				 
			
					建筑学、工程(不含工程照顾专业)、城市规划 
				
					285 
				
					38 
				
					57 
				
					275 
				
					35 
				
					53 
			
				 
			
					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林业 
				
					255 
				
					34 
				
					51 
				
					245 
				
					31 
				
					47 
			
				 
			
					临床医学(不含临床医学照顾专业)、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 
				
					285 
				
					38 
				
					114 
				
					275 
				
					35 
				
					105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 
				
					160 
				
					41 
				
					82 
				
					150 
				
					36 
				
					72 
			
				 
			
					艺术 
				
					325 
				
					34 
				
					51 
				
					315 
				
					31 
				
					47 
			
				 
			
					工程照顾专业* 
				
					275 
				
					37 
				
					56 
				
					265 
				
					34 
				
					51 
			
				 
			
					临床医学中医类照顾专业* 
				
					280 
				
					37 
				
					111 
				
					270 
				
					34 
				
					102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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