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已于近日公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整理了2015年研招的几点重要提醒,请考生特别注意。一、报名条件调整
《管理规定》中明确研招报名条件之一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这表明,在研招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此两类考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复试阶段,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
二、推免生和统考生分开报名
根据《管理规定》要求,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二)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五、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作者陈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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