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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培训对象】

主要从事或准备从事0~3岁婴儿照顾、护理和教育的人员以及准妈妈

【报名条件】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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