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相关证书
经系统培训后,参加组织的统一考试,考核通过后,发给国家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全国通用,被誉为职业经理人的"金领护照"。该资格证书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体系,受到全国用人单位和政府机构的认可,将使参训者进入高级经理人阶层,实现职业身份的增值,同时也为企业在聘用管理人员时提供一个、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专业部门经理(包括:营销经理、采购经理、生产经理、物流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客户服务经理、质量经理、技术经理、研发经理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银行行长等中高层,政府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学习内容
战略管理、企业文化、财税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目标管理、团队管理、执行力等
四、申报条件
国家一级条件:
(1)取得二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后,再继续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者;
(2)取得二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已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7年以上者;
(3)取得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
(5)在企业任主要负责人,大专学历以上,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13年以上,业绩突出,并经审核认可者;(6)不参加鉴定,只参加培训的学员,可获福建省前沿职业培训学校颁发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课程结业证书。
国家二级条件:
(1)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本职业三级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0年的;
(3)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5年的;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3年的;
(5)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2年的。
五、申报材料
1、考试鉴定申请表、在职证明各两份;
2、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3、二寸的黑白照片八张、电子档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