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 人民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报考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 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 参加考试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 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 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工 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 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一般在每年的6月底报名,10月中下旬考试。其考试科目有: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