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课程由猎学网审核,享受猎学网报名、支付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旅游局,各导游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15号)第十条关于“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的规定,重庆市旅游局委托重庆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拟于近期对我市已取得《导游员人资格证》还未办理导游证的人员实施岗前培训考核,使其了解掌握实践知识,尽快适应导游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培训对象:全市持有效期内《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
培训要求:1.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
2.请各导游协会、旅行社认真组织本单位取得导游资格证拟办理导游IC卡 的导游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导游职业道德、带团工作流程、导游带团经验及讲解技巧、紧急情况的处理、市内主要旅游景点、机场码头接送流程及旅游者文明出游等方面内容。
(三)培训时间
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
(四)培训方式及地点
此次岗前培训采取理论讲座与实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班理论授课分两批次进行,卓绝批次时间4月10日8:40-10:10;第二批次时间4月10日10:30-12:00。
培训地点:重庆工会大厦酒店三楼会议室(渝中区中山三路157号)。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3月14日—4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江北区建新北路26号光宇大厦14楼)
(三)报名手续
1.由导游人员所在单位专办员到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各单位到培训中心现场报名前请提前2天将参训学员的电子报名表(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做成Excel格式表格)发至培训中心指定邮箱。现场报名时请提交加盖所报单位的公章的学员纸质报名表。
3.为了便于培训管理,请各单位平均安排参加理论培训的两批次参训人员。
4.报名缴纳培训费的同时每人交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标注姓名)以及导游资格证复印件(资格证1-3页)。
(四)培训费用
200元/人(包括培训、师资、场租、交通、用餐、门票等费用)。
三、其他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导游人员继续教育手册》。
联 系 人:蒋老师 彭老师
顾问将于24小时内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