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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师”导师职业资格认证专业管理办法: 

(一)“家庭教育师”资格认证培训的课程结构:

1、 课程内容: 

(1) 自学课程:以自学教材中的内容为主,可以在课中,课后学习,是学员必须了解的内容,不做考核;

(2) 核心课程:培训讲义中的内容,属于核心课程,是学员必须熟练掌握的课程内容,重点考核; 


(3) 实习课程:在培训学习结业后六个月内的期间内,完成培训授课实习144学时,形成实际授课优质视频90分钟,作为培训实习的总结性成果,计入“家庭教育师认证考核成绩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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