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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申请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符合上述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中持有身份证编号前4位为“3302”的宁波户籍人员或在2015年上半年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其他人员需要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前到宁波市各县(市)、区财政局设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办理网上报名手续。需要办理资格审核的人员持以下资料按就近原则到相关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身份证编号前四位不是“3302”的宁波户籍报考人员,持宁波市身份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报考学生,持学生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其他非宁波籍报考人员,持近2年内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或证明(至少成功缴费1个月以上)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没有居民身份证人员,持港澳身份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军人证报名的,需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