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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继续教育中心

1988年由省教委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大学生及社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正规办学单位。中心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沈阳皇姑区、和平区、沈河区设有三个教学部,在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盘锦、铁岭设有教学分部,主要开展自学考试及成人高考、职业资格认证及成人就业教育三方面教育工作,是省内规模较大的专业成人教育机构。中心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继续教育项目的开发与推广,有成熟的项目策划推广经验,广阔的招生渠道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本中心是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辽宁科技学院在沈阳成人自考专本科助学单位,是吉林大学研究生辽宁教学基地,另外中心还是劳动部职业资格鉴定中心、北京市速录协会、辽宁省统计局认定的职业资格培训单位。中心连续多年在全省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会计上岗证、会计师、教师资格认证及全国公共英语、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始终保持98%以上。中心多年来办学质量过硬,信誉良好,多次荣获教育主管机关表彰,相关业绩多次被媒体报道。

教师资格证

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在一个学期,可以持毕业证明书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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