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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物业经理》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号文件精神,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将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为解决物业经理持证上岗问题,国家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近日在长春市举办物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招生简章如下:

1、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物业从业人员。

2、培训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

3、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开始(根据招生情况确定)。

4、培训费用

培训费:1550元/人,教材费200元。

5、证书资格

由建设部和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联合颁证,认证、全国通用。

6、报名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831号

物业只管“门外”事管理人员必须凭证上岗

goufang./gtv/2017

长春市衡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培训代理单位)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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