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页

【课程详情】

职业介绍

2003年2月《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正式颁布。提出了科学育婴的理念和知识体系以及训练方法,突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从育婴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首次将从事0-3岁婴儿护理和教育的人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来认定,为了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全面推出国家育婴师(员)职业就业准入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育婴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认证体系。

育婴师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三级)。

目前尚未开展全国统一鉴定,部分地区开展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的全省统一鉴定。

育婴师报名条件

(一)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立即报名
申请1对1课程顾问咨询服务
×
你好

顾问将于24小时内联系您!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