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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二级)试点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等文件精神,应相关单位及从业者要求,现定2015年11月4日-9日在湖北举办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试点培训认证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培养并选拔一批满足创业咨询岗位工作要求,具备信息采集和整理技巧、熟悉政策法规、诊断并提供解决方案、实施培训服务、方案执行服务和后续服务等专业的咨询服务知识和职业技能,同时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战经验的创业咨询师专家队伍。
二、培训对象
(一)社会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相关管理和工作人员;
(二)各院校学生(工)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工作人员;
(三)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师资和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教师;
(四)创业园、科技园、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相关人员;
(五)就业训练、再就业培训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中心、及各人力资源公司(职介机构)的就业指导人员和工作人员;
(六)从事或准备从事创业咨询职业及投资机构、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相关人员。
四、报名方式
(一)参加培训班的人员登陆武汉青年创业网站cncy18/cyzxs/,认真填写《创业咨询师师资培训班回执表》和《创业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培训认证报名表》(见附表1、2)并打印纸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培训报到时上交。
(二)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三份,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5张。
五、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一)培训认证费:二级4680元/人。
培训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安排:
(一)培训地点:湖北武汉(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二)报到时间:2015年11月4日报到。
(三)培训时间:2015年11月5-11月8日,详见日程表。
(四)鉴定考试:11月9日上午理论、专业能力考核;
11月9日下午案例答辩。
七、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考核鉴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现场答辩三个部分,理论知识考和专业能力考核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答辩为创业案例现场咨询模拟。各部分考核成绩60分以上者,将颁发相应等级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