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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精神,鉴于各考生工作忙、考前复习压力大、我中心拟于10月举办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基础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初级报考条件:土建类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者高中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初、中级考试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2.科目设置。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初,培训报名时间即日起----10月9号

2、考试时间:每年的上半年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或土建初级职称证)、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四、考试细则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

五、证书颁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2.省土建职改办负责安排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六、培训辅导时间

周末或连续工作日,滚动开班!

七、其他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所学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直接认定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州建设和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性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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