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课程由猎学网审核,享受猎学网报名、支付保障
【课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据此国家劳动和社会部于2003年1月颁布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理财规划师,是指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各大银行、证券、保险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
湖南金桥教育培训中心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厅批准成立(湘劳社证字20000092号),负责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理财规划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物流师、秘书、公关员、营销师、项目管理师、信息管理师等国家职业资格的申报、培训、考试、证书发放及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理财规划师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等级及条件
理财规划师(具备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专升本已取得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1年以上。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二、职业培训
本中心组织职业培训及考前辅导,聘请著名大学教授及名企专家授课。以国家劳动和社会部组织编写的《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进行职业化、专业化培训,并针对资格考试的特点,进行辅导,全面提高考生的职业素质。
三、考试与证书
考试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厅统一组织,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统一考务”的原则。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国际认可。
四、落实政策待遇
凡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国家二级),被用人单位聘用后按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津贴标准为:理财规划师每月150元。
五、收费标准
依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湘价费[2003]75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收费:理财规划师:2620元。所收费用中包含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评审费、鉴定费、证书费等。六、申报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照一寸四张两寸两张。
七、申报地点
长沙市韶山北路81号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韶山北路与五一大道交汇处、袁家岭新华书店旁)。
乘车路线:1、乘202、6、105、131、146到袁家岭南下车即到。
2、乘112、139、104、7、348、368、602、138到文艺路口下车往新华书店方向50米即到。
顾问将于24小时内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