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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部6号令(2000年3月16日发),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物业管理人员属于持证就业的目录。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1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1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国家统1鉴定工作。

行业前景:

目前房地产发展迅猛,从而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随之增加。物业管理这1行业发展空间无限!

培训教材:

《物业基础知识》、《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

培训目标:

完善学员理论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应试能力,考试通过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A、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B、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A、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B、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物业管理师:(具体以下条件之1者)

A、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工作4年以上,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B、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C、本科6年,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D、大专8年,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特色:

金牌教师任教,授课针对性强。

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员学费:1280元;

2、助理物业管理师学费:1680元;

3、物业管理师学费:2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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