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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 ||
自2002年开始,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学校受劳动部委托在广州地区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员级、助师级、师级认证培训,为华南地区家认证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在教材编制、培训方式、认证考试方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2006年4月,本学校继续受劳动部委托,成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在广东地区首家试点认证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认证的培训试点工作。此次试点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中国劳动学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委员会负责试点培训,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增值服务 1、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咨询 2、广州市老八区户口学员通过人力资源师级考试可获得1460元资助 3、免费或优惠参加本校拓展、沙龙、论坛联谊等活动 4、此课程可列入继续教育项目 5、优秀学员可加入本校的师资队伍 6、优惠参加本校其他培训课程 ●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企业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总经理或人力资源总监)并具有党校毕(结)业证者。 ●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考试形式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师工作要求,考试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三部分考核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凡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师资 届时将邀请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家委员会专家亲自授课,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查看完整图文详情
上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54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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