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关于举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4年秋季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我中心将举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2014年秋季培训班,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按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并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及管理技术,从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进行授课,旨在提高从业者的管理水平。
三、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北京专家授课。
中心是原劳动部批准的浙江省首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机构,在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中心将聘请安鸿章(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教材编写者)等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知名学者现场授课。学员在历次全国统考中通过率一直领先。
四、培训费用
6015元/人(包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鉴定费等)。
五、鉴定方式
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考试,(考试时间:2014年11月中下旬),考核合格者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