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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要求其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协调企业内各种关系,善于解决问题。人力资源管理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书面化考试难以全面反映出从业者的真实水平,因此其职业资格认证需要实行考核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培训过程中进行鉴定。这就对培训鉴定单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培训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具有条件的机构才可以获得开展培训鉴定的,按照劳动部鉴定中心的要求招生并在省级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统考等级为: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培训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参加全国统考,一年2次。分别在5月和11月。(考前2个月截止报名)依照报考条件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明(交复印件)、本职业连续工龄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据)、身份证(交复印件)、3张两寸黑白免冠照片。集体个人报名均可,提前报名,满额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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