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深圳初级安全主任培训简章
一、培训对象: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根据《深圳市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以下规定配备安全主任: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矿山、建筑施工安装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安全主任,其他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主任或者委托安全主任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含300人)至500人以下的矿山、建筑施工安装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二名专职安全主任,其他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安全主任;从业人员500人至10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四的比例聘任不少于二名专职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超过部分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加聘安全主任。对于不按规定聘任安全主任,又不积极参加培训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报名条件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初级安全主任资格培训:
(一)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
(二)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
三、培训课程:
1、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法规2、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管理实务及伤亡事故管理3、电气安全技术、4、机械安全技术5、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
教学特色:a)授课师资全部是由既具有实操经验,又具备丰富的授课经验的师资主讲。
b)周未授课,有充足的课后复习时间,并有老师辅导答疑。
四、课本及课程安排:
《现代安全管理原理》、《现代安全管理实务》
上课时间:考前前一个月的星期六星期日上课每天上课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6到8天)
报名要求: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复印件一份;小一寸彩色红底相片3张,工作证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3年A4纸张打印)
收费标准:1200元含报考费、含课本
证书颁发:考试通过,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颁发《深圳安全主任》从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
批考试时间:2月25日2月26日第二批考试时间:3月24日3月25日
第三批考试时间:4月14日4月15日第四批考试时间:5月26日5月27日
第五批考试时间:6月30日7月1日第六批考试时间:7月21日7月22日
第七批考试时间:8月18日8月19日第八批考试时间:9月15日9月16日
第九批考试时间:10月27日10月28日第十批考试时间:12月1日1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