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页

【课程详情】

一、培训对象

1、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能源管理――动力/能源部门的负责人、节能减排监督员、技术创新负责人、标准化体系管理的专业人员等;

2、从事节能环保管理、评估、规划、审核、计量、统计、财务等咨询的专业人员;

3、国家节能服务备案企业以及有关设计院和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人员;

4、各级政府负责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工作的官员。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立即报名
申请1对1课程顾问咨询服务
×
你好

顾问将于24小时内联系您!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