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育婴师鉴定申报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育婴师(国家高级)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非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七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如下程序申报:
经初审合格后,报考育婴师学员提交:
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生提供学生证即可)
1寸免冠照片3张、两寸免冠照片3张(统一红色底版)
白底电子档照片一份(大小20KB,白底彩照);并缴齐费用。
参加规定学时培训;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育婴师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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