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史上关于“运指”之说是有争议的。这方面的情况在上一篇中已作交待。总的看法是,不应否定运指的方法。我们还认为,品评一件书法作品最终还是要看作品,看作品本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而不是看它是采取什么方法创作的;我们甚至认为,为了达到创作一幅理想作品的目的,作者可以选择各种方法,直到“穷变态于毫端”,创作出自己理想的作品。
一般说来,运指法的使用在用笔方面,特别是使用软毫笔(如长锋羊毫)进行创作时,要作较为复杂的曲线运动,单靠运腕很难使笔锋调整到理想的位置。这时只要适当(有时是不自觉的)加上运指动作,使管随指转,锋随管旋,便能克服软笔弹性小、手腕运转有限的缺陷,能够比较轻巧地完成运笔动作。
顺便说一下,近代不主张运指的书家,同时也不主张使用软毫笔,尤其是长锋羊毫笔。在字体方面,篆、隶、草书的创作可以配以运指的技法。在线条的表现方面,运指法的运用更适合于表现圆滑、流畅的线条。在作品风格方面,运指法较适合表现洒脱、超逸的书风。此外,还可根据各人的习惯和生理方面的条件适当应用运指的方法。
须指出的是,行笔过程中改变点画方向时(最易失控)以手指捻动笔管(运指),目的在于使笔尖保持在点画中央(中锋位置)或书者所理想的位置。这在书写速度不快时尚可,在书写速度较快时却不能做到,同时,单纯或过多地使用这种运笔方法也会流入弊端,是不可取的。合理的运笔方法应以腕为主,辅之以指、肘、肩等部位的运动,这样才能使运笔更加丰富,也更加富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