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的基本概念 化妆作为一门“美”的艺术,在艺术造型设计中,它属于装饰艺术范畴,具有实用性与装饰性的双重特征。化妆是指运用化妆品和化妆工具,采用合乎规则的步骤与方法、技巧,对人的面部、五官及其他部位进行描画、渲染、修饰、矫形。从而增强立体印象,调整形与色,掩饰缺陷,表现神采,达到美化的目的。化妆能表现出女性独有的天然丽质,焕发女性潜在的风,增添女性魅力,成功唤起心理和生理上潜在的活力。 彩妆是相对淡妆及日常妆而言,它是化妆的一个专业性概念,它包含的知识内容非常广泛。它是指化妆师通过粉底、蜜粉、眼影、胭脂等有色的化妆材料和工具,以美化和保护脸部容貌妆扮方法的总称。真正的彩妆是要依靠化妆师的巧手加灵感创造出来。
2、化妆形象的基本概念 化妆形象是视觉艺术再造形象的局部形象之一。它是更具人物形象物质特性,更富人的情感表现,以及更具视觉传达作用的艺术化人物形象。不仅应有化妆造型设计的意识,更重要的是,应具有形象设计统领的观念和有整体到局部的化妆设计思维方式和造型设计意念。
3、化妆形象艺术造型的基本概念造型具有技术性与艺术性双重行为和表现特征。
造型的分解含意。
型:意为模型、类型、原型、型号,意思较为狭义,具有静态程式化的特征和原本的含义。
形:意为形态、形状、形体、形象,含义较为广泛,具有存在、构建、表现物化的特征和视觉传达的含义。
造:指建造、构造、创作。强调形态及形象形成的主观性、过程性及工艺技术性。
由此,我们又可以这样认识、理解和把握造型,即造型是形与型的结合。也就是运用某种形态或形象去实施构造某种类型形象的创造行为。
造型是人物形象艺术再造的方式,其根本的转变,是运用艺术观念引发思维变化、观察角度的变化、审美内容的变化。由此我们会认识到了形成千变万化造型的方法是形成人物造型效果的关键。
造型具有艺术性和技术性。艺术性表现在创造性思维、审美追求和美感创造上。技术性是指实施创造形象过程中的技能、技巧及工艺造型手段。如服装造型设计中的服装及饰品的选择、组和、搭配;发型创造中的修剪、烫染、吹风、盘发等,化妆中的打粉底、描眉、晕染眼影、上假睫毛、修饰面部轮廓等。应该这样认为,人物造型中的艺术性是创作形象的主题、题材、风格及艺术表现。技术性既是创造形象的手段又是造型艺术形成的方式,这两者互为映衬、互为作用。
当我们看到克里斯蒂娜?瑞茜仰天凝视的悲苍妆容时,肯定会被深深的吸引和震撼,一股无形的力量将会抓住你的视线 触动你的视觉和激荡起你的思绪和情感。简洁而奇异的妆容里似乎包容着一段辛酸的历史和悲伤的故事。人们仿佛在认识一个剧中的角色和感受剧中的情节。腮红只有鲜艳的感觉,并无视觉的美感,它是来自社会底层强着的装扮。从猩红嘴唇上流延出的一抹红色,好似嘴唇中流淌出的鲜血,或是一种颓废的表现和一个什么动作产生的结果。用扑粉将颈部蒙上一曾灰尘,好似她所经历的风霜。这时你的视线会聚焦在她那两粒痛苦的眼泪上,你定会领悟到这是一个妓女的悲伤和渴望。
这些都是通过审美视觉透过妆容所感受到的,以及妆容所反映出的视觉效应。这里包含着观察、思考、分析、判断和把握,审美还有由此而产生的联想和想象;有生活中的情景,有相互间的情感交流;有对化妆作品的感受和领悟。然而这一切都源于化妆师的视觉艺术再造,在这里妆容仅是一个角色的载体和情感传达的媒介。
化妆艺术造型要求化妆师应将形象设计的规律和特点与化妆形式和风格进行有机整合,并使各种化妆形式运用于化妆形象设计风格的塑造中,使其既具有独具特色的表现形式,又具有独具的风格特征,从而形成形象设计中的化妆风格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