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汇智会计学校为您讲解哈尔滨会计上岗证考试《法律法规》第四十九课
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事项逐项记入账内。登记完毕后,记账人员要在记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得采取涂改、挖补等手段更正,而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划线更正等方法进行更正。因此,任何单位不得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登记会计账簿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加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