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东南医院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医疗、科研和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326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东南医院201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13年以后毕业生需取得本专业规范化培训证书)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语言流畅,思维敏捷,综合素质强;
(五)招聘后,须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
(六)具备《重庆市东南医院201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8.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实施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报考。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 29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重庆市东南医院人力资源部,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