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的自我调节,在很多情况下, 需要意志力的参与,需要相应的外界环境的引导。
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这种主观能动性,人就有可能在意志力的支配下,完成改造世界、改造自己的重要任务。这和一般动物的行为有本质的区别。 就人类的学习而言,不仅有上面谈到的几种学习方式,还有其他一些学习方式,如顿悟式学习和认知式学习。顿悟式学习和认知式学习的存在,使得人类能够认识到主体、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并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使自己做出更符合人类共同要求的行为。可以说,顿悟式学习和认知式学习是更高级形式的学习。
例如,儿童出生后,就通过各种学习或渠道建立自己的认知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也建立了包括世界观、行为方式等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准则或标准,这些准则或标准又反过来影响新的内容的学习。如果已经建立的准则或标准是不恰当的(后文将要谈到这些具体的问题),那么,儿童的行为就可能出现偏差。
两个智力相差不大、平时成绩尚好的同班同学,在一次期中考试中都没有考好。但是,如果他们的认知准则标准完全不同,那么,他们对这个事件的反应就会完全不一样,同时对他们的影响也就会完全不同。 A生想,这次没考好是因为没有发挥出真正的水平,只要总结教训,再加上平时注意努力,下次就会考出自己的真正成绩。这时,考试失败成为他学习的动力。 B生则可能是另外一种认知,他可能会想,我应该考好的,可是我怎么这么笨呢?连期中考试都考不好,真是个废物。这时,考试失败成为他自卑、抑郁的导火索,使他对学习失去信心。认识准则不同会影响行为反应 当儿童建立起这些不良的认知准则,行为出现异常就是必然的了。
这些不良的准则,往往是对事物的歪曲的认知,往往包含对事物绝对化和以偏概全的特点,如我是最酷的、我必须成功、我的方式没有任何错、我真是无用之至等等。 当然,我们已经谈到,人的行为并不完全是后天所致,对于那些有生理损伤的儿童来说,行为的偏差还可能直接和这些损伤有关系,不见得是认知系统的问题。如儿童多动症,就和大脑协调障碍及损伤有密切关系。
而另一些多动儿童的表现,则是生理原因和认知系统双重作用的结果。 对于认知准则出现异常的孩子,在外界的引导下,包括儿童被明确地引导和被无意识地不自觉的引导——如儿童自己偶尔听到、看到、想到某些事件时,儿童的认知准则就可能发生改变,这时候他就可能调节自己的行为,从而做出符合要求的举动。这就是行为的自我调节。 在很多情况下,行为的自我调节需要意志力的参与,需要相应的外界环境的引导。
但是,只要具备了正确的准则或标准,在意志力的作用下,即使是像不良依赖,如烟酒依赖、毒品依赖这样的恶性行为也能改变。在许多文学和影视作品中,不乏这样的靠意志力改变不良行为的事例,如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创作的“保尔戒烟”的事例。在现实社会中,也有大量通过认知准则的调整而戒烟、戒毒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