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复录详情:全日制计划招生50人,复试分数线分245,一志愿参加复试81人(另有骨干计划6人,士兵计划2人),录取52人(另有骨干计划6人,士兵计划1人),复试录取比例为1.56,复试最高分272分,复试最低分245分,录取初试最高分272分,最低分245分。录取详情如下:(不包括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
非全日制计划招生30人,复试分数线分245,参加复试2人,录取2人,复试录取比例为100%,复试最高分258分,复试最低分245分,录取初试最高分258分,最低分245分。录取详情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 + 复试成绩×30%。
复录详情:复试分数线180分,计划招生全日制106人、非全日制100人。一志愿参加复试301人(未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录取182人,复试录取比为1.65;复试最高分260分,最低分180分,录取初试最高分260分,最低分182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复录详情:复试分数线181分,计划招生50人。一志愿参加复试71人,拟录取名单需要登录才能查看;复试最高分249分,最低分181分。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70%+(专业综合测试×70%+外国语测试×2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30%。
复录详情: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179分。
全日制计划招生223人。一志愿参加复试224人(含13人少民骨干和退役士兵),录取184人(含13人少民骨干和退役士兵),复试录取比为1.22;复试最高分270分,最低分242分,录取初试最高分270分,最低分242分。
非全日制计划招生157人。一志愿参加复试168人,录取157人,复试录取比为1.07;复试最高分247分,最低分179分,录取初试最高分247分,最低分179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 + 复试成绩×30%。
复录详情:全日制计划招生57人,非全日制计划招生10人,复试分数线241分。
全日制一志愿参加复试72人,录取56人,复试录取比为1.28;复试最高分263分,最低分241分,录取初试最高分263分,最低分241分。(不包括创新能力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生)
非全日制一志愿参与复试1人,242分,未被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复录详情:仅招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180分,计划招生40人。一志愿参加复试17人,录取16人,复试录取比为1.06;复试最高分230分,最低分152分,录取初试最高分230分,最低分152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