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文凭考试1993年率先在北京进行试点。课程设置一般在15门左右,其中10门课程需要参加省级自考办组织的统考。公共课为全国统考,专业核心课为省级统考。其余课程由学校自己组织命题考试。有别于自考全部课程都参加统考的考试形式。
高等学历文凭考试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经省一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
(2)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经省一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所报考的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主要学习方式:一是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二是进入高校以业余面授方式学习;三是进入普通高校设立的函授站以函授形式业余学习。
(3)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经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对口招生学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力量助学单位组织的辅导,定期参加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
(5)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历文凭入学考试(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在当年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下确定学历文凭考试学校的录取线)并被实施学历文凭考试学校录取,取得正式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
(6)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以现代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班,入学时只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测试,经学校录取后,学员在学校设立的教学中心组班学习。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什么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1993~2007)是对尚不具备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民办高校的一种学历认证考试。它是社会力量办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教考分离,宽进严出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其办学主体是个人或民间机构出资建立的民办高校,是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主要招生对象为刚从中等学校毕业出来的想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学历文凭考试只有专科层次,没有本科层次,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就读学校是在当地教委备案的办学机构。部分普通高校的计划外招生也属于学历文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