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沈阳地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业务。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3年10月21日至12月27日(节假日休息)
二、年检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
三、年检内容
(一)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二)是否具有按规定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情形。
四、年检需提供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员证书原件;
(二)自行打印的网上培训合格单;
(三)2012年度新申请的会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年检收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个人会费(100元/人/年)。
附件:2012年度新批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单
沈阳市注册会计师公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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