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地自行编制教材及安排考试时间的政策,考试大多涉及《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实务》(或为《会计实务》与《会计基础知识》)、《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五)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报名时间
一般每年9月中下旬开始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
2、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3、符合《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4、报考人员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非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无效,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市财政局不再安排补报名。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咨询
课程信息:houxue/xuexiao/8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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