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宏观上说,行为是先天素质和后天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忽略了先天素质或后天环境在人的行为形成中的作用都是不恰当的。 行为是心理学、教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
狭义理解时,它是指个体——主要是人——能够被人观察到的或能够测量到的外显的反应或活动,如骂人、走路、吃饭,等等。 广义理解时,它是指个体能够被人观察或测量到的以及不能被人观察到的个体内在的意识活动或反应,如攻击他人、摇头晃脑以及恨某人、心算、喜欢某人等都属于行为范畴。 本书中的行为是广义理解的行为。 那么,行为是怎么来的呢?
从宏观上说,行为是先天素质和后天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忽略了先天素质或后天环境在人的行为形成中的作用都是不恰当的。 先天素质包括了遗传素质,也包括了生命早期尤其是孕期、产程中的那些获得性的不良影响,例如,对于声音的敏感程度,包括音色、音调等,主要和遗传有关系;而难产导致的孩子的多动行为,则和产程中的获得性损伤(如窒息)有关。 后天环境包括了孩子出生后所接触的一切,包括孩子的饮食、家庭条件(如物质条件),生活的物理环境、自然环境(如空气的质量、空气是否有污染等),接受的教育、同伴的影响、电视、电影、网络的影响等等。 现在,许多人已经承认,遗传素质在人的行为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如果没有相应的遗传条件,要想具有相应的行为是困难的。如果某个儿童是色盲患者,要想使他成为一个画家就非常困难。 统计表明,人的智力和遗传有一定的关系。父母都是智力优秀者,所生孩子智力优秀的比例,比父母都是智力落后者所生孩子智力优秀的比例要大得多,如下表所示。 当然,如果有了相应的遗传素质,没有后天恰当的环境,某些行为也是难以出现的。例如,有很多野孩子的事。
例(如狼孩)说明,即使这些孩子在出生时有人类的遗传素质,但是,由于在出生后就脱离了人类的环境,结果他们的行为就更像动物而不像人。 同时,如果某些儿童有着正常的遗传素质,但环境影响不利的话,他们的行为也会受到不良的影响。生活中有很多由于环境影响不利而导致孩子的行为异常甚至犯罪的例子。
天津市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轻松自如”地杀死了看着自己长大的邻居大妈。这个未成年的孩子按设计好的思路,来到邻居大妈家,大妈热情地接待了他,可是就在大妈真诚地为孩子拿东西的时候,这个少年趁大妈不注意,举起了罪恶的凶器猛击大妈的头部,当场把她打死。不仅如此,他还伪造了杀人现场,擦去了相应的痕迹,以防警察破案。
干着这一切,这个孩子几乎是不慌不忙、轻松自如的。可是,事后他还是有些害怕,不得不马上向自己的妈妈叙述了杀人经过。他只是想试验一下,自己作案后,警察是否能够破案。因为,他平日看了太多的凶杀、破案方面的电影、电视、VCD,好奇心促使他模仿影视作品中的形象,才做出了这一番“惊天动地”的事情。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遗传是以成熟的面孔出现的。
也就是说,在孩子还没有成熟时,要想使他出现某些行为是不可能的。例如,孩子到了1岁左右才能开始行走,如果在他5个月时就让他走,显然不可能。 明白行为是遗传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或者是遗传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孩子的行为,对于我们有效地塑造或改变孩子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