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住家护理员移民项目有哪些要求?
加拿大是一个现代化程度很高的国家。由于其经济发达,家庭收入高,加上专业化的社会分工,对护理人才的需要越来越多。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需求:
(1)加政府对小孩监护权非常重视,法律规定婴幼儿的监护人(父母)不得将其单独留在家中,即监护人必须随时负责其安全(如果将孩子送到托儿所、幼儿园等其监护权随即转到其所去单位)。而有些夫妻双方工作忙、工资高,因此不愿放弃工作,但又不愿将孩子送到托儿所或幼儿园,所以他们需要一名保育员/幼教照顾其孩子。
(2)有些老人很富有,到老时不愿到老人公寓里去住,而西方孩子长大成人后,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子女都不能和老人住在一起,所以老人希望能有一位住家护理员照料他们,并且陪他们聊天、说话等。
(3)有些家庭中有长期病人或残疾人,而家中无专人放弃工作来照料他们,所以他们也需要一位住家护理员来帮助他们。
众所周知,护理工作是一种阶段性的工作,其工资又不会太高。当地加拿大人都不愿做此工作,非法进入加拿大的人和申报难民的人,没有资格申请这份工作,雇主也不敢雇佣。因此加拿大政府法律规定,如果境外人员,愿到加拿大做住家护理员并且在四年当中累计做满两年,她/他就有资格为自己、配偶及其子女(申请时未满19周岁)办理转正,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即全家移民。这是此项目的最大益处。移民被批准后,申请人可以不再做此工作,而从事收入更高的其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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