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汽车网校资讯:2013年10月1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新规)新规里有明示: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现在大型的汽车厂家及汽车品牌公司也是积极响应政策,正在紧锣密鼓的给自己旗下的4s店设置汽车评估,汽车置换的部门。每一台需要更换或者退货的车辆都需由专业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对该车辆进行技术状况的鉴定和市值的评估,并出据相应合法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明确此车辆的现状后作出决定(修理?更换?还是退货?)
下面中华汽车网校小编再给大家浅释这“汽车三包”
汽车三包内容
1、换车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
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最后中华汽车网校。要求由专业评估师或估损师对车辆进行正确的评估或估损判断后作出公允,公平的处理,也是对我们汽车市场的质量把关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