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概况
目前,国家正加紧制定《改善国民营养法》、《营养师法》等法规。为提高营养师的社会地位,近年内将在医院、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及餐饮服务行业等推广营养师制度。根据《中国营养师发展纲要》规定,今后只有营养师才有资格推荐保健食品,现在我国营养师不足5000人,而我国至少需要400万名以上营养师。
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在日本,每330人就有1名营养师,其数量相当于临床的2.4倍。我国每65万人才有l名营养师,可见从事营养师工作的人才奇缺,另一方面也说明营养师就业的前景十分宽广。深圳营养师人才缺口达8万名。
二、培训对象
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饭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三、报考条件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0年以上。
四、培训内容
基础营养,食物营养与食品卫生,人群营养,公共营养,营养缺乏与营养过剩,疾病营养,营养强化与保健食品,食品加工与烹饪以及现场实践等。
五、上课时间:每周六、周日
六、课时:60课时(40人额满开班)
七、报名电话:400-011-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