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仲裁一般是关于行政方面的,这方面,虽然不涉及到太多法律,可以调解,但是注意事项也不少,包括其效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下面,长沙优路教育给您详解!
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方式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的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申请仲裁机构确认协议有效,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
关于建筑工程师仲裁效力的方面就简单的给大家讲解到这里,如果还有更多想知道的可以去咨询的小编,专业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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