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长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

2017-07-03 阅读:51 来源:长沙优路建筑考证培训中心
进入>

长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仲裁协议有效的一些方面,前面已经为大家讲解了不少,对于无效,大家可以一定要掌握,不能太马虎的呢!下面,长沙优路教育为您详细讲解!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无效,使得仲裁协议不再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既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对于法院来说,由于排斥司法管辖权的原因已经消失,法院对于当事人的纠纷恢复了管辖权,而仲裁机构则因仲裁协议的无效不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建筑工程师仲裁协议无效,对于工程师来说至关重要,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和相关的方面,更多请见分析!

加载全文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自用户自主上传,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以上是长沙优路建筑考证培训中心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长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请访问学习资讯新闻专栏。

相关课程

更多>
2020猎学网广告栏
申请课程免费试听名额

课程顾问24小时内联系您

你好

顾问将于24小时内联系您!

确定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立即报名
申请1对1课程顾问咨询服务
×
你好

顾问将于24小时内联系您!

确定
长沙猎学网 >长沙优路建筑考证培训中心 >长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