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3.《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13】25号)
申请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定期换证时,应当按要求填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换证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相关表格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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