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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二0一四年十一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理财规划师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依法正式推出的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认证(CHFP)。根据《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我国迄今直接面向国内理财规划专业人员颁发的国家级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并按照国际公约可在全球150个国家互换互认。目前,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三级已经在全国进行统一鉴定考试(全国统考)近八年,培养了将近四十万人的职业化人才队伍,在全国产生了十分积极和广泛的社会影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的统一部署,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在北京开展。2014年11月16日至21日在北京市举办高级(一级)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我方负责开展培训工作;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鉴定考试,并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培训鉴定对象: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保险、证券、投资、基金、咨询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2、提供理财咨询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注册会计师、律师、理财顾问等);3、各中小企业负责人及欲从事本职业的人员。三、培训方式:自学与面授相结合:自学是指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进行自主学习;面授是指集中上课学习。自学与面授总时间不少于《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学时数。四、课程设置:章风险管理与投资规划节风险管理单元风险管理概论第二单元风险识别与度量第三单元风险控制与管理第四单元个人与家庭风险管理第二节资产管理与机构单元资产管理与机构概述第二单元资产管理业务的流程与运作第三单元资产管理与机构第三节风险投资(VC)单元风险投资概论第二单元风险投资的过程及决策第三单元风险投资的风险及管理第四单元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第五单元综合案例分析第四节基金风险管理单元基金概述第二单元基金的风险分析第三单元基金的投资策略第四单元基金的退出渠道第五单元综合案例分析第五节收购与兼并(M&A)单元收购与兼并概述第二单元并购目标企业分析第三单元企业并购的融资决策第四单元企业并购实施策略的选择第六节价值评估单元价值评估概述第二单元价值评估方法第三单元价值评估模型概述第四单元价值评估模型选择的决定因素分析第五单元综合案例分析第七节各国资本市场概述单元资本市场概念第二单元美国资本市场概况第三单元英国资本市场概述第四单元日本金融市场概述第五单元中国资本市场概述第二章税收筹划节确定投资目标环境利用型税收筹划结构利用型税收筹划第二节税收筹划的原理、技术与程序绝对节税与相对节税原理税基式、税率式、税额式税收筹划原理第三节企业日常经营的税收筹划增值税税收筹划营业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日常经营的税收筹划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收受筹划第四节企业运营的税收筹划公司性质和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从属机构的税收筹划公司注册地和经营范围的税收筹划公司筹资的税收筹划不同筹资方式的税收效应负债筹资的税收筹划权益筹资的税收筹划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公司投资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投资的税收筹划设备更新的税收筹划公司合并的税收筹划公司分立的税负筹划公司清算的税收筹划股权重组的税收筹划第五节国际税收筹划利用国际避税地的税收筹划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税收筹划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税收筹划第六节资产保全错误的转折点资产保全的方法资产保全信托外国资产保全信托第三章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节分析客户财产分配与传承的需求分析客户财产分配与传承的需求第二节制定财产分配与传承方案单元私有财产的发展和保护第二单元涉外婚姻与财产的分配第三单元涉外继承第四单元家族企业及其传承第四章指导与创新节指导培训理财规划师理财实践业务培训课程设置对客户进行培训理财培训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二节创新理财方案制定与执行程序总结理财方案示例五、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考试科目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综合评审考试时间8:30-10:0010:30-12:3014:00-16:30考试时长90分钟120分钟150分钟考核方式答题卡作答纸笔作答纸笔作答阅卷方式电脑阅卷人工阅卷人工阅卷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图表分析+案例分析综合评估+专题论文题量单项选择题:70题多项选择题:30题图表分析:2题案例分析:2题综合评估:2题专题论文:1题合格要求60分以上(满分100分)60分以上(满分100分)60分以上(满分100分)六、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年满35周岁。(2)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年满30周岁且取得本科学历(学信网可查),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七、证书颁发: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一个由政府直接颁发的理财规划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职业资格一级等同于职称认证序列中的副高级职称,纳入人事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八、培训及鉴定考试时间、地点:1、面授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6日-21日(11月16日为报到日)2、鉴定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3、面授培训及考试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九、培训及鉴定等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十、收费标准:15800元/人(含报名费、资格审查费、培训费、场地费、讲课费、教材费、考试费、阅卷费、评审费、证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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